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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民乐县农业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2087/2024-00077 发文字号 民政办发〔2024〕18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4-04-02 15:53:39 是否有效

政策解读链接:民乐县农业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省市驻民各单位

《民乐县农业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民乐县农业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不断提升我县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加工精细化、营销市场化水平,持续推进“甘味”品牌和“金张掖”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聚焦“土特产”构建农业品牌体系,充分发挥农业品牌强农联农作用,引领推动乡村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农户增收致富。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甘味”品牌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甘农市发〔2022〕2号)、《中共张掖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掖市农业农村局 张掖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张掖市2022年“甘味”农产品品牌建设方案的通知》(市委农办发〔2022〕31号)、《张掖市农业品牌发展规划2024—2030年》等文件,结合我县农业品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品牌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甘味”农业品牌建设的整体部署和张掖市农业品牌发展规划,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质量第一、创新引领,发展具有民乐特色的现代丝路寒旱农业,构建以“甘味”品牌为牵引,地方区域公用品牌为主导,企业商标品牌为支撑,“三品一标”产品为基础的农业品牌发展体系。围绕马铃薯、中药材、高原夏菜、草畜等主导特色产业实施农业品牌培育提升行动,建设绿色标准化、优质特色化的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品牌管理评价体系,建立农产品产供销市场体系机制,持续扩大品牌产品生产和销售,为农业品牌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农业品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推动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助力推进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

、基本原则

1.坚持抓主抓重与提质提效相结合。落实“既要保数量,也要保质量”的要求,在保障粮食生产规模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基础上,立足冷凉寒旱经济产业带资源优势,凭借独特的祁连山光热温差和水土资源优势,瞄准前端市场需求,重点发展马铃薯、高原夏菜、中药材等优势产业,加快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条现代化,提升品牌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优势。

2.坚持绿色发展与特色资源利用相结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要求,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面源污染治理、节水旱作等标准化技术的应用,以绿色发展导向贯穿农业生产全过程,加强对特色资源的开发保护与文化塑造,着力开发资源优势明显、竞争力强的特色优势农业品牌产品。

3.坚持品牌打造与智慧农业建设相结合。利用现代农业技术和现代装备改造提升发展智慧农业,加强物联网、卫星遥感及大数据等智慧农业技术应用,开展产品生产、加工、仓储、流通、消费等信息监测,强化溯源管理和数据分析,持续提升全产业链智慧农业数字化水平,提高品牌管理数字化能力,赋能农业产业数字化发展。

4.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遵循市场规律,顺应消费趋势,充分发挥市场需求在农业品牌培育中的主导作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引导、规范、服务和保护,更好发挥政府职能,提升服务质量,激发市场活力,做好农业品牌保护,引导优势资源向品牌产品打造集聚,着力营造推动品牌创新发展的良好生态。

5.坚持传统文化推广与品牌创新推动相结合。充分挖掘传统文化优势,大力弘扬农耕文明和文化,将文化价值深度融入农畜产品,进行品牌设计、文化创意和宣传推广,提升产品内涵。充分发挥文化旅游产业影响力和带动力,推动旅游产品与农业品牌融合开发,开创旅游品牌和农业品牌资源共享、政策互利、市场互通的全新局面。

、主要目标

逐步建立完善农业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推动形成标准化生产、产业化运营、品牌化营销的现代农业新格局,持续推进两个三品一标建设,打造甘味知名农产品品牌,借助金张掖品牌平台,积极组织企业申报金张掖区域公用品牌目录,择优推荐玉米种子、蔬菜、肉牛、奶制品等产品分别纳入张掖玉米种子、金张掖夏菜、张掖肉牛、张掖乳制品等“金张掖”品牌目录,实现由农业产量大县向农业品牌大县的转变,培育一批生产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竞争实力强的知名农畜产品品牌。2024年,农畜产品抽检质量合格率达到99%以上;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达到3个以上;新培育“甘味”农产品企业商标品牌1个,创建“甘味”精品品牌1个。到2026年,“三品一标”认证总数达到90个;“甘味”农产品企业商标品牌总数达到13个;“甘味”精品品牌总数达到3个;国家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总数达到1个。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筑牢品牌发展基础

1.做强做大特色产业。按照“巩固主导产业优势、提升传统产业区域、挖掘现代产业特色”的要求,顺应农产品市场特色化、绿色化、多样化需求,深入实施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行动,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围绕现代种业、中药材、马铃薯、高原夏菜、设施农业、草畜、林果等优势产业,持续推进种植养殖基地、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冷链物流设施、交易批发市场、农畜产品加工等重点工作,丰富农畜产品种类,提升农畜产品数量和质量,将民乐县打造成重要农副产品供应区。(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商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

2.做精做优产品品质统筹推进农业生产和农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建设,积极开展绿色、有机等农畜产品认证和基地建设工作,持续推进“民乐紫皮大蒜”“民乐板蓝根”“民乐马铃薯”“民乐羊羔肉”等知名地理标志商标品牌的培育、注册和管理工作,夯实农业品牌发展基础。高质量开展农产品信息追溯和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数字化管理,推行农产品条形码制度,产地准出证明或二维码标识,建立产销区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大农产品和畜产品质量检测,引进先进的检测设备,完善监测手段,提高监测能力,杜绝有污染、不安全的农畜产品流入市场。(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市场监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

3.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根据行业标准和生产需要制定粮油、中药材、马铃薯、高原夏菜、草畜、林果等产业地方性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做到产业发展“有标可依”,建立起既符合我县实际又与行业标准接轨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禁农药、添加剂等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等违法行为,推行绿色动植物疫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加强产地环境检测和耕地质量提升保护,建立健全检测结果通报制度和质量诚信体系。(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各镇)

(二)提升品牌建设能力

4.强化品牌主体培育。持续加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培育一批带动农业品牌创新发展的“领头羊”企业,主动适应消费市场的要求,树立品牌意识,积极开展农林畜产品商标注册、质量认证和品牌建设,促进品牌建设与企业经营效益良性互动,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核心品牌产品。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训、企业带头人和合作社带头人培训、电商人才培训等项目,开展农产品电商营销和品牌建设培训班,针对品牌建设战略、营销技巧、电商应用、营养品质评价等方面开展系统的培训,力争实现县区内的农业企业品牌管理人员、区域公用品牌核心企业负责人培训全覆盖,培养一批精通质量管理及品牌运营的经营管理人才,提升企业品牌建设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商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

5.加强技术创新应用。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与应用,建立健全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相配套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着力推进智慧农业技术装备创新制造与技术模式集成应用,全方位培育壮大智慧农业产业,加速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催生经济发展新动能。引导农业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实施“高位嫁接”,提升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换与应用,着力突破标准种植、适宜采收、风味保鲜、规模种养、产地环境保护、农林牧产品加工等领域技术瓶颈,积极开展农林牧产品攻关技术研发、包装、营销等企业品牌提升专项行动,提高农林牧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全面提升农业产品的创新、竞争和保障能力。(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科技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

6.丰富品牌内涵。深挖农产品文化内涵,以“文化+品牌”“创意+品牌”“生态+品牌”等新模式、新业态,深入挖掘农耕文化、灰山文化和丝路文化内涵,嵌入祁连山生态农产品中,加大产品包装设计和科技研发力度,突出呈现高原生态、传统风俗等多元交融文化优势,多层次丰富创新品牌农产品升级换代,让文化“活”起来,区域“火”起来,农民“富”起来。(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

(三)突出品牌渠道建设

7.拓展品牌线上销售。借助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搭建农业品牌线上销售平台,加强与省级“甘味”品牌运营中心和“金张掖”品牌农产品网络零售新平台合作交流,引导企业在拼多多、淘宝、抖音、快手、“臻品甘肃”等平台开设农业品牌产品旗舰店、特产馆,引导电商企业线上销售民乐紫皮大蒜、杂粮粉丝、马铃薯粉条、中药材等品牌产品,创建工厂直播带货与田间地头直播带货相结合的线上销售模式,拓宽品牌产品销售渠道,多角度展示宣传品牌产品的特色和产品优势,打响民乐农特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商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

8.探索线下销售新模式。鼓励企业设立品牌消费体验馆、新产品发布中心、创意设计坊、产地品牌创新工厂等多种形式的品牌农产品直营窗口,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营销场景,支持“甘味”企业商标品牌主体和“金张掖”区域公用品牌主体在兰州、北京、上海、江苏等地建设线下消费体验馆,开展各类美食欣赏、品尝等体验活动,并现场指导消费者制作或品尝美食。支持经营主体有针对性地与供应链平台、新零售平台、大型农批市场、学校、超市等开展供销合作,利用价格优势开展薄利多销,促进品牌农产品实现“优质优价”。(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商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

9.农文旅融合促进品牌销售。深度挖掘传统农耕文化精髓,推进农业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红色文化、饮食文化、节庆文化、乡风民俗等元素融入农业品牌,开发特色精品旅游线路和纪念品,打造“特色农产品+文旅品牌活动+文化演艺+民间美食+旅游体验”为一体的文体旅融合产业。持续开发“生态休闲观光游”“科普拓展研学游”“红色基因传承游”等主题旅游线路,在景区内建设特色农产品体验馆、品牌产品销售中心等,展销中药材、蔬菜、马铃薯、杂粮、林果等系列品牌农产品和非遗、民俗、研学、康养旅游产品,让消费者更好地感知和消费民乐农产品和文旅品牌。(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

(四)加强品牌管理保护

10.加强区域品牌管理。积极组织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申报张掖玉米种子、金张掖夏菜、张掖肉牛、张掖乳制品等“金张掖”区域公用品牌,统一使用“金张掖”区域公用品牌标识,产品包装规范印制宣传“金张掖”区域公用品牌标识。完善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区域公用品牌产品产地保护,动态监测区域公用品牌标识数字化管理信息,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民乐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促进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可持续发展。(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

11.建设品牌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搭建农业品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探索农业品牌管理与知识产权、质量认证、安全追溯、信用管理、科技创新等信息对接,推动产品价格、需求等信息互联共享,为企业品牌建设提供产权交易、质量检测、信息咨询、战略指导、法律援助、科研攻关等服务。(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

12.加强品牌保护。定期联合开展农业品牌质量监管专项检查,开展农业投入品、假冒伪劣产品等方面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农业品牌产品的质量监管,加强实体市场、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冒牌套牌、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等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通过加强科研创新、产品质量认证、商标注册,开展企业自身品牌保护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

五、工作保障措施

(一)完善品牌发展机制。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业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农业品牌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制约因素,研讨品牌培育的重大对策和措施,搭建农产品营销平台,拓展销售渠道,补齐农业品牌发展的各项短板弱项,建立健全完善农业品牌建设工作机制。

(二)加大品牌政策扶持。县财政积极整合现有农林牧项目资金,合理安排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对经营主体新认证的绿色、有机等农产品质量认证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对申报“甘味”企业商标品牌及开展宣传推介的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充分调动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农业品牌的积极性。一是对新入围“甘味”企业商标品牌目录的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奖补资金10万元,新入围“甘味”区域公用品牌目录的农业行业协会组织,一次性给予奖补资金20万元。二是规范印制“甘味”商标,在省内外设立产品展销窗口,年度参加各类展销活动5次以上的“甘味”企业商标品牌的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奖补资金5万元。三是对当年入围张掖玉米种子、金张掖夏菜、张掖肉牛、张掖乳制品等“金张掖”区域公用品牌的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奖补资金3万元。四是对当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国家级称号的企业或组织,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一次性奖励资金10万元;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一次性奖励资金5万元。

(三)严格绩效考核。建立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和考核督查机制,将农业品牌培育情况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体系,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农业品牌经营主体培育、品牌产品开发和质量安全监管、品牌营销、科技研发等重点工作任务构建农业品牌考核指标体系,并强化考核结果应运。

附件:民乐县农业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民乐县农业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展兴华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连才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刘建华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建学  县财政局局长

杨志彪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向荣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宋晔儒  县林草局局长

        何怀亮  县商务局局长

        巴宗泽  县科技局局长

谢  弢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吕  锋  南丰镇人民政府镇长

任  亮  永固镇人民政府镇长

陶得东  洪水镇人民政府镇长

柴玉国民联镇人民政府镇长

姜  浩  三堡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秉林  六坝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龙清顺化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积霞  丰乐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兴举  新天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述臻南古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王连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开展农业品牌培育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共同分析研判农业品牌培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商讨农业品牌培育工作措施和方案。领导小组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